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一定的管理,比如说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这样一种案件,而且受理的人民法院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已经没有管辖权利,那么此时是可以由律师来代理,当事人进行一个申请。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移送管辖和管辖权异议的区别有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三、民事诉讼管辖怎么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现实生活当中,管辖权主要还是由于当事人自己不太明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就进行了一个诉讼活动,这样的话有可能会导致当地的法院并不具有管辖权,这个时候就会进行一个内部的移送管辖,或者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总结: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一定的管理,比如说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这样一种案件,而且受理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分配?
      在当今社会,男女双方结婚要买婚房是不成文的规定,而有的人是夫妻共同买的房,有的人是父母给买的房,那么在双方结束婚姻的时候,房产该怎么分配就成为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那今天我们就来给您......


·基本程序
      基本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收购要约这种行为在公司方面十分常见,很多人都问过,如果我收购了要约,我可以选择不卖吗?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收购要约只是收购行为的意思表示,......


·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
      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随着我国各个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正成为该项宏大工程的重要一步。在拆迁过程中通常需要办理手续,当然也会用到一些证件,其中就有国家......


·未婚子女谁来抚养?
      未婚子女谁来抚养?1、未婚子女谁来抚养?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


·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与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一、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


移送管辖律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