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辞退65岁员工需要经济补偿吗

  辞退65岁员工需要经济补偿吗
  
  一、辞退65岁员工需要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65岁达到了退休的年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退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明确的是,在辞退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处理,只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符合经济赔偿金的条件的,则是不可以进行支付处理的,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认定。
  
  
总结:辞退65岁员工需要经济补偿吗一、辞退65岁员工需要经济补偿吗?劳动者65岁达到了退休的年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酒驾撞死人交强险赔吗
      会赔偿,但赔偿之后有权向醉驾司机追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


·故意伤害刑232条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刑232条是怎么规定的?刑法故意伤害刑232条的内容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


·北京可以说是我国交通拥堵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之一了
      北京可以说是我国交通拥堵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之一了,尽管北京市政府在道路交通的这一方面也想到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办法,但是跟北京的车流量一比的话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所以北京每天大大小小的......


·收购偷盗的物资怎么判刑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开发的第一步就是拿到土地,有了建设用地,才能进行规划和施工。城市里面的商品房都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而企业可以拿到使用权。那么,取得国有......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1、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是使行为人承担......


辞退65岁员工需要经济补偿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