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

  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主要就是可能会存在关联交易,出资不实等的风险,因为非自然人作为股东一般是设立子公司,与作为母公司的企业存在频繁的经济往来和利益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自然人股东的两大风险:(一)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依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工商变更登记只是股东变更的对抗性要件,而并非生效要件。故得出以下结论:1、转让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后,股权受让方即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已经转让来对抗第三人。即对于第三人来讲,转让方还是“股东”,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依据协议转让。但在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经丧失股东资格,而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因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有所影响。3、股权转让后依法进行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无论对于受让方还是第三人来讲,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二)工商机关对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的法律风险。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1)第67号《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总局《答复》)的规定,即“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记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因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不真实所引起的后果,登记主管机关不承担相应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不法股东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伪造其他股东的签名及其他文件,使申请文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以欺诈手段骗取工商登记。综上所述,非自然人的股东实际上就是以企业形式的名义去投资另一家公司,而这样的投资行为往往都是子公司对自己之上的母公司进行资金的投入,期间的交易往来和资金流动必然会让作为股东的公司在利益上面临很大的风险,所以在现实中往往都是很少出现的。
  
  
  
总结: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主要就是可能会存在关联交易,出资不实等的风险,因为非自然人作为股东一般是设立子公司,与作为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年。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而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餐饮商标侵权该如何认定
      餐饮商标侵权认定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非法传销罪罚金标准是多少?
      非法传销通常利用合法的形式掩盖犯罪分子的不目的,所以平时一些辨别能力较低的公民就可能会上当受骗,并且传销通常是从身边的亲戚如果,由上家发展下家,是一种对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的恶行,关于......


·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私底下和夫妻双方来进行一个协商,并不是每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般分为有效协议和无效协议。有效协议......


·签署合同有哪些
      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签署合同也就是签订合同,其实在经济往来中,很多人还是很乐意签订书面的合同,毕竟有效的合同可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同时也能约束彼此的行为。不过在签署合......


·实施家庭暴力如何进行认定?
      实施家庭暴力如何进行认定?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


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