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
  
  不一定,抚养费标准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新婚姻法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具体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之所以有人觉得农村的孩子的抚养费会低于城市,那是大多数人的惯有印象当中,都会觉得农村的收入整体程度上低于城市,事实是这样,但是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要具体到个人身上的,在农村,有很多家庭的年收入都在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
  
  
总结: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不一定,抚养费标准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应受到何种刑罚处罚?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应受到何种刑罚处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301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


·一、期权行权收益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期权行权收益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


·专利权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专利权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1、第一大类是当事人不服专利局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决定的专利行政案件,2、第二大类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引起的诉讼,而专利侵权纠纷、专利合同纠纷,3、第三大类......


·监外执行适用条件具体有哪些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除了可以争取减刑、假释的机会外,若身患疾病危及生命的话,则此时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其实也就是监外执行中的保外就医。此时,也是要先符合规定条件才能获得监外执行批准......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近年来,饮酒驾驶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酒驾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交警对酒驾的打击也更加激烈。不知道您对这样的概念有没有一个理解,酒驾和醉驾是有区别的,醉驾和酒驾的定义也......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队要承包一个项目进行施工,就需要与业主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保证各种的合法权益,合同中就需要对工期,价格以及后期的质量......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农村就一定低于城市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