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方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

  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那既然不属于刑事管辖范畴,也无法认定构成犯罪,行为人即使被对方告发了,也不需要坐牢。二、欠债不还可以怎么办1、遇到欠债不行的,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6、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通常情况下欠债不还并不会涉嫌构成犯罪,这属于单纯的民事纠纷,不过也要注意,有些时候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之人的财产,但此时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则有可能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行为人才有坐牢的可能。
  
  
  
总结: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
      助骨骨折的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助骨骨折的数量来判断的。如果有工人在工地上受伤骨折,需要进行索赔时,伤残鉴定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了解有关的知识。什么是伤残......


·合同争议有哪些种类 如何解决合同纠纷
      说到合同争议,自然是围绕合同而展开的,毕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而这些意外情况多半都会导致当事人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


·5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
      50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500万的诉讼标的需要诉讼费468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


·中国新刑法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判几年?一、根据中国新刑法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判几年?1、根据中国新《刑法》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如下:《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的中国人民都喜欢投资债券,许多公司的职工也有购买公司的债券,债券的确是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小的收益,但是对于很多刚开始接触债权的人来说......


一方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