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收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因还贷支付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可获得补偿数额为多少,笔者认为既要考虑保护个人婚前财产的权益,也要公平分割婚后共有部分财产的权益,可按共同还贷部分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计算。夫妻之间在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分割的纠纷是比较多的,而此时鉴于房产的情况也多种多样,比如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全资购买还是按揭贷款购买,这些其实都会对离婚房产的分割造成影响。若是当事人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建议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处理。
  
  
  
总结: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办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写
      办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本......


·下班之后出的安全事故算不算工伤?
      下班之后出的安全事故算不算工伤?工伤认定对受伤员工来说至关重要,毕竟只有认定工伤后才会有相应的补偿待遇。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工亡,也就意味着员工不仅没有赔偿金,还要自付治疗费。职工......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出借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


·办护照离异夫妻孩子监护人信息怎么填
      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很多情况是需要填写监护人的信息的。比如孩子上学以及参加各种活动,这都是需要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较麻烦。比如说办护照离异夫妻孩子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关于这一问......


·一、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公证吗?
      一、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公证吗?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可以由男女双方决定,如果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不需要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


·民事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包括吗
      民事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包括吗一、民事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包括吗(一)律师。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并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具有专门法律知识和一定的诉讼经验。他们通过代理诉讼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