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
(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
(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
(6)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二、根据《著作权行政行罚实施办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
(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
(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侵犯他人著作权,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外,对于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也是需要承担的。至于刑事方面的责任,这要看具体的侵权行为是否可以认定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那么也是可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否则的话就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这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总结: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舟山精神司法鉴定的实施流程?
在犯罪嫌疑人或刑事案件相关责任人中存在一类特殊的人群:精神障碍者。精神司法鉴定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缺少的。在该领域,舟山精神司法鉴定有着较多经验,值得参考,其执行流程值得学习借鉴。对......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关于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
·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被......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抚养费是怎样处置的我国婚姻法规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抚养费是怎样处置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虚假诉讼罪性质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性质是什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