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起诉应该由谁提起来?
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起诉应该由谁提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抽逃出资是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所以,股东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起诉,另外,公司的债权人也有起诉的权利。二、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的侵权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公司其他损失,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学者认为,抽逃出资行为侵犯的是公司财产权,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抽逃出资者向公司返还出资及其利息。公司设立协议或公司章程是发起人或股东之间的合同,发起人、股东具有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合同义务,抽逃出资影响了合同的适当履行,违反了合同义务,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依法享有请求违约行为人向公司返还出资及其利息的合同权利。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抽逃出资行为非法减少了公司资产,削弱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不能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03年l1月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 “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对抽逃出资且未予返还的股东提起诉讼,请求其在抽逃出资的数额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规定在坚持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在公司不能清偿的情况下,赋予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平衡了各方利益。诉讼中,如果公司债权人主张公司资不抵债,法院一般允许追加抽逃出资股东为共同被告,并常常判决其在抽逃出资及其利息范围内承担“垫付”责任,以减少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利。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和十二条规定了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与抽逃出资股东共同承担的两种连带责任:一是对公司承担的返还所抽逃出资及其利息的责任;二是在公司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在抽逃出资的数额及利息范围内的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股东、董事、经理的相关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违反了不得侵害他人财产的法律义务,应当就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害与抽逃出资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有必要增加他们与抽逃出资股东的第三种连带责任,即抽逃出资行为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抽逃出资一般是针对于公民事的资本是进行验资了之后,还没有到达可用的时间而进行暗中撤回,这种行为完全是违反了公司法,对于其它的股东就完全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让抽逃者可以受到应有的处罚。
总结: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起诉应该由谁提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司法鉴定管理司法解释条例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当前民事纠纷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如果司法鉴定出现问题的话,民事纠纷的判定结果会直接受到影响,这是我们需要住注意的问题,司法鉴定是我们需要重视的民事纠纷流程,但当前很多人司法......
·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要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为......
·一、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管当事人有没有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房地产交易中心也......
·网络诈骗7万罚金是多少
网络诈骗7万罚金是多少网络通信是现在比较流行的相互联系的方式,却也存在着不少弊端,它以网络的虚拟特性,利用网络用户的侥幸心理,可以让犯罪分子在网络上随意的实施诈骗行为,如果在网络上......
·青海股权转让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青海股权转让办理手续是怎样的?根据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权益转让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青海股权转让办理手续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一、股权转让有关规定第十九条挂牌公司权益应通过股权交......
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起诉应该由谁提起来?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