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
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到民事法院当中来进行一定的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在日常生活中,微信它是用来进行一个社交的,我们可以通过微信来发布一些事项,也可以跟他人进行一个聊天,但是绝对不能够用来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比如说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我们将保护这样的一种诉讼的权利。
总结: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到民事法院当中来进行一定的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再婚时写的遗嘱有效吗?
一、再婚时写的遗嘱有效吗?只要遗嘱合法,且见证人有效的情况下,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由谁承担?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
·到底金融犯罪类型有什么?
到底金融犯罪类型有什么?金融犯罪大家一定是不陌生的,微单了金融的法规的话就会造成金融犯罪的,金融犯罪的罪行以及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那么对于金融犯罪的类型有什么,一般的是根据不同的......
·醉酒驾驶设卡拦截冲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交警在进行交通违章行为整治的时候,往往在一些重要路段设置路卡,检查来往车辆。有的司机喝酒后,担心被查到醉驾,开车冲关。这样的行为可能威胁到交警的人身安全,是违法的。那么,醉酒驾驶设......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实际生活中,有过买房经验的就会知道,通常二手房买卖都是甲乙双方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我国法律对于这种合同承不承认呢?接下来,让的我们在下文中......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么进行的
不管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都是有一定的手续需要办理相应的。当然,对应不同的离婚方式具体要办理的手续显然就是不同的。那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么进行......
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