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卖抵押房屋的限制是什么

  买卖抵押房屋的限制是什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他有权将房屋出售。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对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抵押的房屋做了一定的限制:1、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出售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3、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外,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有抵押人继续清偿。二、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卖吗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说,抵押房产可以交易,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银行同意。但我们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产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们交易时无论中介还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考虑还要经银行同意,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需要经过一个必须的步骤就是解押,解押顾名思义,就是解除抵押。这里我们是采取了一个更为直接的方法,法律规定,出卖抵押房产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那么我们把房子的贷款还清了之后,银行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人的身份,因此,在还清贷款后,银行都会出具一份贷款结清证明,我们拿着这个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解押手续,这时候交易房产便属于无负担瑕疵的完整产权了,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交易了。在这里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卖还是购买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都要考虑解押款的问题,因为,高杠杆情况存在,按揭贷款往往比例很大,无论买卖双方谁来支付解押款,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已经被抵押的房子,权利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如果购买这样的房子,对于购房者来讲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大,因而小编建议要慎重考虑,不要轻易购买已经抵押的房子。毕竟这样的房子如果买卖的话会有多方面的限制,而一般买卖这样的房子,要求是先解除抵押,之后再进行交易。
  
  
  
总结:买卖抵押房屋的限制是什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权人,他有权将房屋出售。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
      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一、银行员工有私人借款能辞退吗?是可以辞退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房屋买卖合同和网签是同时进行吗?网签有什么作用?
      网签是指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有关部门备案后,公布在网上,并得到一个网签号,通过这个可以查到有关的购房信息,在签好合同后可以撤销。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和网签是同时进行吗?接下来就带您来讨论一......


·农村法律援助是否需要费用
      农村法律援助是否需要费用(一)法律援助是不向被援助对象收费的:申请法律援助有条件限制,符合条件都是无偿援助,不收费的,由政府对实际承办案件的律师给予一定补贴。每个市、县都会有法律援......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是有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不赔怎样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不赔怎样处理?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中多少都会涉及一些民事行为,从而就会产生一些民事赔偿。不少人都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案件索赔起来会比较困难,因为犯罪分子已经受......


·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吗?
      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吗?享有著作权的保护并不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因为著作权是有法定的保护期的。各种不同的权利的保护期具体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


买卖抵押房屋的限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