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欠条不还钱会坐牢吗?

  有欠条不还钱会坐牢吗?
  
  一、有欠条不还钱会坐牢吗
  
  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
  
  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那既然不属于刑事管辖范畴,也无法认定构成犯罪,行为人即使被对方告发了,也不需要坐牢。
  
  二、欠债不还可以怎么办
  
  1、遇到欠债不行的,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
  
  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通常情况下欠债不还并不会涉嫌构成犯罪,这属于单纯的民事纠纷,不过也要注意,有些时候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之人的财产,但此时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则有可能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行为人才有坐牢的可能。
  
  
总结:有欠条不还钱会坐牢吗?一、有欠条不还钱会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离异抚养费男童是多少
      有孩子的夫妻选择离婚,需要面临很多问题,其中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不在少数,相关规定是按照给抚养费方的每月工资的20%~30%来计算,您有疑问抚养费跟小孩性别有关联吗,那么离异抚养费男童是多少?......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法律规定是通常情况下,注册资本到位时间是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的。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按照法律规定提交验资证明外,其......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做假合同犯法,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


·自从醉驾入刑的规定
      自从醉驾入刑的规定颁布以来,我国每年都有一些人涉嫌醉驾被判刑。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由于醉驾触犯刑法,当事人会被处以拘役,按照程序,拘役的执行机构是看守所。经过法院判决,当事人服罪的,......


·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侵犯财产罪也就是侵害财产罪,这并不属于《刑法》中单独的一个罪名而是一类罪,其中就包括了我们熟知的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等。一般在对侵犯财产罪定罪的时候,往往都是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是......


有欠条不还钱会坐牢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