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口供要注意的是什么?
一、醉驾口供要注意的是什么?
醉驾录口供要注意什么,无论是罪犯还是证人,都应当注重事实,如果作证作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录口供的程序,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项,违法行为人是谁,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如果是知道安全,都应当有作证义务。
都必须从法律角度讲,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都必须实事求是。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当然,很多人在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会不自觉的避重就轻、趋利避害,但不要诬告陷害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要坚持公平正义。
录口供主要说些什么内容推荐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第三十八条 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二)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第一百八十九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未知是针对侦查录口供,还是作证录口供?但是一般录口供均是依据上述需要查明案件事实的要点而陈述记录。
3、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4、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针对于口供,首先是公安机关对其案件进行判断的第一证据。任何人都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调查,不得对公安机关进行捏造事实,如果发现有捏造事实的情况产生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于其进行起诉,并且犯罪嫌疑人在对公安机关按照事实陈述的话,在进行判决时也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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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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