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一、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二、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个民事方面的责任的承担,进行一个准确的规则原则的话,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并不能够了解非常的清楚,而商标权的一个侵权的话,就是有过错才会被要求承担责任。
总结: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一、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合同诈骗罪如何无罪辩护
合同诈骗罪如何无罪辩护?1、主观方面的无罪判例裁判要旨及辩点(一)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民事欺诈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二)合同诈骗罪的指控中,从哪些关键点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
·应该怎么证明收赃不知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多久?我们外出出差,或者有其它公事活动时,会产生相应的费用,通常我们都会索要相应的发票进行报销,这就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
·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该向谁提出
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该向谁提出一般来说,权利人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是找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而一些涉外、专利以及海关等的执行案件应该找财产被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是什么?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