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配偶出轨分配财产会不会多点

  配偶出轨分配财产会不会多点配偶婚内出轨会影响财产分配。首先确定配偶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所述,配偶出轨对于无过错方也可能会多分的部分共同财产,婚财产的分割按照夫妻双方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对于离婚财产不能通过协议分割的,那么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财产。
  
  
  
总结:配偶出轨分配财产会不会多点配偶婚内出轨会影响财产分配。首先确定配偶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工程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生产方式的产物,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房屋、道路、桥梁、铁路等都可以广泛的包括进入其中,虽然已经借助现代的机械来建造工程,但是人力......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根据扬立新教授所提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的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还没有出生之前,是一......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法律咋规定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差异
      我国规定了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赔偿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从......


·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情形都有什么
      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依据民法理论,一般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四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这四项一般需要原告进行举证证明的,但由于侵权案件的特殊性,某种侵权构成要......


配偶出轨分配财产会不会多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