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多次规定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多次规定是什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多次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很多非法 转让土地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土地的行为做了以下规定:(1)《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要没收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所得,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非法所得50%以下罚款;(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非法转让已划拨方式取得的使用权的,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处有期徒刑: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情节非常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依法进行,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要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宅基地禁止对城镇用户进行转让。现实生活当中,土地使用权益的规定就是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一定允许,但是这样的一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话,必须要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比如说转让或者是买卖,而不是非法的来进行,否则情节严重的话,甚至是有一些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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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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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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