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二、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疫情期间或平时的劳动生产中,虽然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各项基本劳动权,但不能忽略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当中的合法权益,所以说,疫情期间如果说员工本人在劳动关系中懈怠自己的工作,不能因为处于疫情期间,公司就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
总结: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在图片上打水印算是著作权吗?
在图片上打水印算是著作权吗??在图片上打水印一般并不能获得著作权,相反若图片的作者拥有著作权,那么使用有水印的图片算侵权。侵犯著作权的,根版据侵权情况需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
·交通肇事缓刑公职人员需要开除吗?
交通肇事缓刑公职人员需要开除吗?是要开除公职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怎么处理?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
·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
一、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
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一、执行案件中债权可以转让吗?可以,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
·没签合同仲裁主动离职有补偿吗?
没签合同仲裁主动离职有补偿吗?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应在员工入......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实践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是有很多好处,最明显的就是能够确定该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同时还能起到一个公示的作用。但在具体办理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材料,究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呢......
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