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可以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吗

  试用期可以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吗?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公司也不是福利院,不能说为了给当事人创造一个就业机会就没有原则没有底线。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规则,而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认定标准也不可能有法律进行规定,因为每一家公司的录用条件都不一样。
  
  
  
总结:试用期可以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吗?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动产的附随义务也随之转移吗
      一、不动产的附随义务也随之转移吗?不动产的附随义务可以随产权转移,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


·离职后的职务发明怎么认定?
      离职后的职务发明怎么认定?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任职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职务发明......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1、公积金贷款如果无需复议,一般在提交材料后需要半个月左右......


·政府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政府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政府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像铁路、公路及机场等工程都属于政府工程,政府作为项目责任方,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设方,双方会签署一份发......


·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有的犯罪人员由于年龄或者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具备犯罪的法律行为。因此写认罪具结书来表达自己的认罪行为。但是什么是认罪具结书?认罪......


·公民因为肺炎还不了贷款?
      公民因为肺炎还不了贷款?因为肺炎导致无法还贷款的可以申请延期支付,下列人员是可以合法的申请延期支付的:1、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


试用期可以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