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劳动合同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 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巳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 偿劳动,就应该认定该企业或组织就是适格的用人单位,相应地享有劳动法 上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关于用人单位法律上的界定,应该说我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 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意见》 第一项适用范围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S体实行劳动合同制 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 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 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对《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认定作了 进一步地补充。《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规定应该说是比较宽泛的,基本上除了国家 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组织外,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和 机构都可以被认定为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系,订立、屐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第二款则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根 据以上规定,对于普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这些特定组织的判定,在法律 上已经不存在模糊理解,应当统一被认定为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还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希I的工作人负 订立、履行、交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 有规定的,依眠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条主要是 对于具休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附则性规定,对T有关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 的、应当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劳动者的认定范围与方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没有对劳动者进行法律上的明确定义, 所以对劳动者的认定目前还主要立足于有关政策法规的立法基础。根椐原劳 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題的解答》的规定:“厂长、经理 是由其上级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 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但这条 规定仅仅是从订立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谈的,并且这个规定年代比较久远。一般认为,对劳动者的认定可以结合其特征来具体把握:第一,劳动者 受雇于用人单位,并在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下从事劳动;第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获得工资或相当于工资的报酬;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劳动合同的范围做出一个准确的认定的话,是有利于帮助我们来进行一些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的,所以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方面的话,都必须要有一个非常清楚的认识,劳动者的认定的话需要把握他的一个基本的特征,比如说获取报酬的。
  
  
  
总结:劳动合同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劳动合同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巳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哪些公司变更或许是很多公司都会遇到的一个常见的事情,更换法人代表、变更公司体制或者更改股东等等都很常见,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然后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去相关......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判刑吗?发生事故撞死人的一般就会被判刑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一人死亡的,并且肇事者要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 可以的
      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可以的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


·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一般不会被拘留的,只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扣分或罚款。但也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行拘留,那么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


劳动合同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