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如果是申请人逾期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有两种情况: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相关法律《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对于行政复议决定强制执行的情况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定,特别是对于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是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的,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需要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处理,并按照先行公告的方法来对强制执行进行说明。
  
  
  
总结: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
      一,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


·入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解释有什么呢?
      对于很多初入职场的很多人来说,很多时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并不清楚合同内的条款是否合法,是否会对自己的劳动权益有任何不公平。在公司率先解除劳动关系时,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这篇......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规定是什么?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既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又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有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在工作日之外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工......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近年来,由于经济竞争的激烈化,有的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常常采取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合并真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新婚姻法婚后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是两个人甚至可以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民法典》是对于婚姻的相关具体事项进行的规定,包括对夫妻共同财产等进行的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