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个人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举报的途径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拨打110报警。如果商家对口罩价格涨得数倍的话,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口罩紧缺,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口罩价格自然上涨,但如果价格上涨幅度过高,那就等同于扰乱市场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在当前疫情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口罩属于紧缺物资,如果有不良商家借机涨价是可以举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四)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所以,遇到商家对口罩乱涨价的行为及时举报。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十四条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五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具有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依照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暂停相关营业:(一)违法行为情节复杂或者情节严重,经查明后可能给予较重处罚的;(二)不暂停相关营业,违法行为将继续的;(三)不暂停相关营业,可能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采取其他措施又不足以保证查明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经营者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个人高价卖口罩的行为,已经涉及到严重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严重的处罚。公民在遇到相关情况后,可以搜集有关证据,特别是购买口罩的相关凭据,并依据相关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总结:个人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举报的途径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拨打110报警。如果商家对口罩价格涨得数倍的话,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口罩紧缺,在供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
      买卖房子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所以朋友们在买卖房屋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有备无患总是好的,特别是您去进行买卖房屋时一定要去了解相关的买卖流程这样会极大的节约我们的时间,今天我们就......


·男女离婚抚养权可以归谁?
      男女离婚抚养权可以归谁?抚养权可以归谁这都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合法的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一、离婚房子没过户能卖吗?
      一、离婚房子没过户能卖吗?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如果你希望不通过法院而离婚分割财产,那只能是双方自愿。其次,如果双方都能达成协议,那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债务承......


·全资子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
      一、全资子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法人变更与母公司具有紧密的联系,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下的一个子公司,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权。其民事责任承担也是由母公司来承担......


·计件工资还支付加班工资吗?
      计件工资还支付加班工资吗一、计件工资还支付加班工资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


·公司给老员工股权要不要
      可以要。员工持股计划,又称之为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所有权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企业所有者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或股权)而拥有企业的部......


个人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