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可以因疫情原因进行裁员吗?

  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进行裁员吗?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不可以裁员,特别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需要明确的是,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上班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裁员处理,但涉及到劳动者非因疫情的原因,而存在违法行为,如打架斗殴,或者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可以合法的对劳动者进行辞退处理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进行裁员吗?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不可以裁员,特别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能。离婚财产分割是不适合风险代理的。
      不能。离婚财产分割是不适合风险代理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


·我家在农村承包地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第332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


·网贷还不上会怎样的?
      网贷还不上会怎样的?一、网贷还不上会怎样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2、承受平台花式催收3、面临全国信任危机4、人行征信产生污点5、被告上法庭6、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


·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
      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的日益蓬勃发展。储蓄作为大多数人进行的金融活动,每天都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储蓄作为一个维护国家的稳定发展和百姓的安居乐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离婚?
      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离婚的理由总是各种各样的,如出轨、闪婚闪离等,当然还有在男方提出离婚的时候,女方不愿意离婚。那么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


用人单位可以因疫情原因进行裁员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