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推迟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推迟上班工资怎么发放?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发放,员工可以咨询有关最低工资待遇以及生活费的标准,并根据自己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发放,涉及到在休息的时间内工作的,还需要按照双倍的工资待遇来发放,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疫情期间推迟上班工资怎么发放?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双方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双方同意离婚很多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牵扯到的事情就比较多。对于诉讼离婚我们需要了解离婚的程序还有要交的材料等等,那么双方同意......
·多长时间后要更换土地使用证
多长时间后要更换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地在加快,这也就增多了土地的用途,我们知道,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我国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者都需要办理使用权证,有的时候需要......
·绑架犯罪的中止形态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绑架犯罪的中止形态会受到刑事处罚吗?绑架犯罪的中止形态会受到刑事处罚, 对因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与处理,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
·如何确认承诺生效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和义务。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至关重要。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
·战时残害居民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战时残害居民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战时残害居民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战时残害居民罪的量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
·商标合同许可范文是怎样的?
商标合同许可范文是怎样的?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在扩展过程中,如果通过加盟授权的,要将商标授权许可给加盟商。双方确定商标许可事宜的,要签订一份合同。对于合同的条款......
疫情期间推迟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