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

  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
  
  一、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
  
  1、提前3天公告,法院开庭前,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开庭以后的审理流程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出示证据和质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类证据按以下顺序出示,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1) 证人证言。
  
  (2) 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鉴定结论。
  
  (4)勘验笔录。
  
  (三)法庭辩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综上,并不是所有的诉讼活动都会提前三天向社会各界公告开庭时间,即便是不进行公告,法院也必须要提前三天就通知原告和被告开庭时间。换句话说,在法院还没有决定开庭时间的情况下,其他任何有关单位无权去决定法院的开庭时间。
  
  
总结: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一、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1、提前3天公告,法院开庭前,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关于网络诈骗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网络诈骗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诈骗罪是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罪名,一般诈骗罪立案标准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算不算结婚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算不算结婚一、结婚后发现被骗婚算不算结婚?领了结婚证的就算结婚,骗婚不属于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骗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


·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怎么办?
      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怎么办?入职体检是正常程序;健康是工作的保证。一方面,企业应该要岗位必须具备的身体健康的要求明确告知应聘人员,告知哪些疾病不能入职。另一方面要求应聘人员如实陈述自己......


·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判决书以形式为例大约几部分,述讼参与人的基本信息,诉讼程序,认定的事实。认定这些事的证据。法院对于各方观点及法律适用问题的论述,确定的刑罚等,庭审有审判和判决2个重要阶段。一、审判阶段......


·何种情形诉讼时效为三年
      何种情形诉讼时效为三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合同当中的大部分条款都会归于无效,当然也是有一些条款还是有效的。那么此时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还有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