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可以免房贷吗?

  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其还款的期限从一个月到6个月不等,比如中国银行最长可以申请6个月的延期时间。部分银行对于湖北地区的客户,如果因为隔离等原因不能正常回到工作所在地上班的,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同样可以做出延期还款处理,这部分人延期时间一般是1~2个月。比如平安银行就允许湖北地区的客户做出延期还款申请。因疫情逾期不纳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如工商行政明确规定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央行等五部门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工作人员、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部队官兵等。第三是疫区客群,包括湖北省,浙江温台地区。第四是从事疫情影响较严重行业(包括经营者),比如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疫情期间房贷的还款义务还是需要继续履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向银行咨询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不同银行对延期还房贷的是不同的,但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者是当事人存在诈骗行为的,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其还款的期限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找律师做遗嘱是不是有效
      找律师做遗嘱是不是有效找律师立遗嘱,一般就是指由律师代书遗嘱。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遗嘱人的利益,而且甚至是涉及到一个家......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判罚是什么?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判罚是什么?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


·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2023年最新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时常会遭遇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困扰,此时依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来要求赔偿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经步骤。那么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2018年最新标准是怎......


·重庆的廉租房怎么申请
      重庆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申请条件:(1)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


·2023交通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2019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都是在治疗终结以后的15天之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


疫情期间可以免房贷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