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

  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劳动关系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其实有严格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情形之一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至于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到底是分多次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这方面现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可以由当事人做出协商。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按照规定需要结合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总结: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第一,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与此相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


·无监护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对于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要是此时这一方当事人无监护权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给抚养费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不发工资?
      一、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不发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按照......


·关于打架斗殴的后果有哪些
      一、打架斗殴的后果是什么打架会造成伤害,导致违法犯罪,并且承担赔偿责任。打架致人伤害,应当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微伤,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涉嫌......


·离婚官司现金被转移怎么办?
      现在社会的离婚是不断升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容易关系破裂。而离婚时对于离婚官司现金被转移的该怎么办是很多人离婚时非常关注的,其实现金被转移是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的,但如果是现金的话可能难度......


·一、公民买房子手续费怎么算?
      一、公民买房子手续费怎么算?(1)根据国家规定,购房房需要按所买房子的面积、类型、用途等缴纳相关的购房税费。因此还是这句话,具体的购房手续费计算需要根据实际的房屋情况来断定。(2)主要......


经济补偿金是否必须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