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1年4次的,为1.75倍;1年3次的,为1.5倍;1年2次的,为1.25倍;1年1次的,不打折;1年未出险的,85折;2年未出险的,7折;3年未出险的,6折。关于商业车险的相关意见:1、单方面事故几百元可解决的,不建议报保险。如果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保险,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2、双方事故2000元以下走交强,2000元以上看情况。若是发生双方事故,会涉及到赔付对方,2000元及以下是走交强险赔付即可,若是超过2000元的,以及还要修自己的车,还需用到商业险中的三责险和车损险,会增加一次商业险的出险次数。所以是否用保险修自己的车还是需要根据自己车的损失来考虑。3、当年已理赔次数越多,小事故报保险就越不划算。4、不确定是否要索赔时可以先报案暂缓赔付。保费的情况自己能够算出来,但是发生事故后,修车需要多少钱自己可不知道怎么办,这时,不妨先走完报案、定损等程序,这样可以避免维修过程中修理厂和第三者的漫天要价,但暂时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等这个保险周期快结束时,可以综合考虑全年的出险情况、损失金额、次年保费上涨幅度,再决定要不要索赔。5、如果有人员重伤的情况直接找保险公司。同时,建议保额较少的险种已不必购买,如划痕险、玻璃险等等。这些险种即使全额赔付也不过几百、上千元,但却要占用出险次数。二、商业车险险种1、第三者责任险:这个险种与交强险相似,担任着交强险的补充角色,通俗的说,车主在开车时造成了别人的损失,那么这里的别人就属于第三人,人、物损失都包含在内。2、车辆损失险:在赔付了别人财务损失的同时,车主自身的损失怎么办?车辆损失为您解决。简单地说就是,您修理车辆由保险公司支付。3、全车盗抢险:根据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就是车主在车辆被盗窃抢夺都可以得到的赔付。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赔付金额是根据投保金额计算,一般为百分之八十。并且,如果是因为车主丢失了车辆要是而引起的车辆盗窃,赔付金额会相应减少。4、车上责任险:车上责任险是车辆损失险的一种补充,车辆损失险保证了车辆自身损失,而车上险则保证了车上人员货物的损失赔付。5、玻璃单独破碎险:这是一种单独针对车辆玻璃的赔付险种,保险公司针对玻璃作为车辆的脆弱环节推出此险种,并且保险项目里区分国产玻璃和进口玻璃。6、车辆自燃险:这个理解起来就是非常简单了,车辆发生自然事件之后可获得赔付的险种。但是这里有连个默示条件,必须是非车辆自身原因发生的自燃和没有经过改装的机动车辆。我们购买商业保险的目的,当然不是抱着希望发生交通事故的这种心态,购买其他任何的保险都是为了给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提供一份保障,商业车险也不例外。关于商业车险保费方面的调整,不同的驾驶员购买商业保险要支付的保费都不一样。
  
  
  
总结: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
      土地征收税费如何征收?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


·老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1、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


·合同诉讼中的证据都有哪些
      合同诉讼中的证据都有哪些一般在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而此时起诉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那么合同诉讼中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而当事人又该如何......


·补办结婚证证明要怎样开
      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


·将公司法人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可以吗?
      将公司法人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可以吗一、将公司法人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可以吗?1、可以列为共同被告,不过最终要看法院的认定,主要是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负共同责任除非有证据显示他有责任,否......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