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编号: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合同期限为 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 项规定予以 (解除/终止)。
  
  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7、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书壹式贰份,单位留存备档壹份、员工个人留取壹份。 2、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二、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人们必须要维持一定的行为这样的一种行为才能够在法律当中发生一定的效力,同样的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这样的,所以双方坚定这样的一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话,必须要非常明确的写清楚解除的原因。
  
  
总结: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编号: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司法鉴定伤残标准等级的划分内容
      在当今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总是会产生一些或大或小的矛盾,有些矛盾甚至使双方大打出手,最终的结局就是告上法庭,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最大特点就是证据,因此人们需要做许多的司法鉴定,那么司法......


·涉及偷税漏税有哪些人?
      涉及偷税漏税有哪些人?缴纳税收是生活在国家当中,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尽到的义务,只要每一个人积极缴纳税收国家才能正常和良好的运行才能保证每一个公民的福利,涉嫌逃税罪,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法律援助律师有费用吗?
      法律援助律师有费用吗?一、法律援助律师有费用吗?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


·离婚与无效婚姻区别是怎样的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


·刑拘后未批捕前能办取保候审吗?
      一、刑拘后未批捕前能办取保候审吗?刑拘37未批捕取保候审已经不可以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原因怎么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