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本质上双方是因为离婚,所以才对财产分割的这件事情没办法协商一致,起诉状当中除了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有财产之外,还应该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因为人民法院一定是根据原告自己的诉讼请求去审理的。起诉状是一方面,证据才是最关键的。
  
  
总结: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一、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民事起诉书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诬告诽谤人身攻击在我国是什么罪?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争执就会诬告他人,这种诬告行为不仅在道德上需要受到谴责在法律上也要受到严格的打击,尤其是对于诬告诽谤人身攻击的行为,诬告诽谤人身攻击在我国是什......


·住宅用作商铺经营,可以当做商铺拆迁标准给补偿吗?
      一、住宅用作商铺经营,可以当做商铺拆迁标准给补偿吗?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


·批捕后能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批捕后能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指示交付适用金钱之债吗
      指示交付适用金钱之债吗(一)概念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


·对方欠钱不还手机拉黑名单了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手机拉黑名单了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