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

  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
  
  一、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
  
  职业病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患有职业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员工患有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劳动者被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目前在我国,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总结: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一、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是什么意思
      刑事证据根据来源进行划分的话,可以区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当然这仅仅属于刑事证据的一种分类。而在原始证据中包括了间接证据,而在传来证据中也有可能出现直接证据。那到底原始证据与传来......


·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合法吗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必须的,然而,有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便把劳动合同收走了。那么,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合法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


·一杯白酒加两瓶啤酒属于醉驾吗?
      一杯白酒加两瓶啤酒属于醉驾吗?酒后驾驶主要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如我国警用的卡利安ZJ-2001A),被检测者对准仪器吹气口连续吹3秒(确保测出的酒精浓度和血液中浓度一致),这时发出酒精测试仪会......


·逃税罪主体规定包括哪些人
      逃税罪主体规定包括哪些人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


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