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国家车流量和人流量的不断增多
随着我们国家车流量和人流量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在随之上升,不管是在小城市也好还是在一些大城市也好都是一样的情况,只不过对于人流量多的地方发生几率会更大一些,那么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意义在于:第一,使每一个体发生的工伤损害的承担由全社会负责;第二,能够对遭受工伤损害的劳动者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第三,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得到迅速的补偿成为可能。
我国工伤保险补偿制度的特点有:
第一,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如未依法参加保险,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一旦发生工伤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缴费主体仅仅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为此不需缴费;
第三,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用人单位的参保率较低,即便如笔者所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第四,对劳动者的补偿水平较低,如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仅为48-60个月的平均工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相关资料,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是有关系的,因为哪一方责任大一些自然承担的赔偿金额就要多一些,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标准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总结:随着我们国家车流量和人流量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在随之上升,不管是在小城市也好还是在一些大城市也好都是一样的情况,只不过对于人流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协议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协议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网络发展迅速,本该是件好事,但是有人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损害了很多人利益,也给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刑事案件网络诈骗近年来也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密切关......
·过错推定责任有哪些
过错推定责任有哪些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也叫准共同侵权行为,它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且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不能判明是谁实施的行为。《中......
·倒卖、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都会判刑吗?
倒卖、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都会判刑吗?倒卖、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都会判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有什么内容?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在水上的船舶之间发生的碰撞或者船舶在水面上发生的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很大的差异,因此需要注意的与道路交通规则差不多,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内......
·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现象。那么,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呢?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由特殊原因造成的,所以对于此类合同的效力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但总体来说它......
随着我们国家车流量和人流量的不断增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