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住所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民、法人都有自己的住所,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案件当事人的住所所在地,从而判断是否有受理案件的资格,故而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民法总则住所的规定是怎样的是其工作人员必须严知道的。民法规定住所的意义是神什么呢?
一、民法总则住所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确定住所对民事诉讼的意义何在?
1、可以据以确定诉讼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提起民事诉讼,由被诉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以公司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归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可以据以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应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对公司来说,无论是直接送达还是邮寄送达,均以公司住所地为受送达处所。3、可以据以确定债务履行处所。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对公司来说,其履行所在地应为其住所地。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所以,本法进一步明确,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不同于公司的一般生产经营场所,公司住所只有一个,而生产经营场所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地点,比如,营业场所,生产车间,销售网点等都包括在内,可以有多个。公司住所依法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如果需要变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没有太大的差异,故而不需要划分很多精力就可以了解民法总则对住所的规定。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只有确定了公民,或者法人的住所所在地,才可以确定案件的管辖范围。
总结:公民、法人都有自己的住所,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案件当事人的住所所在地,从而判断是否有受理案件的资格,故而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可以办理
商标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可以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一、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1、先并后减是先合并数罪的宣判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最后确定一个刑期2、先减后并是前罪宣......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仲裁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吗
仲裁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吗一、仲裁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吗?仲裁机构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辖权,申请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民法总则住所的规定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