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为了在行政机关实施危害了色会公众的行为之后,还能维护国家的形象,我国立法机关规定了国家赔偿法,根据此法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侵害之后,是可以按照刘晨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那么,具体来说,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一、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监狱管理人员失职导致服刑人员被打死,死者亲属申请国家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死者亲属可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得到赔偿者一般可以得到民事赔偿,若由于监狱管理行为的行为,导致服役者失去生命的,该管理人员除了会被开除公职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监狱管理人员会因为畏惧被处罚,而不会实施犯罪行为。
总结:为了在行政机关实施危害了色会公众的行为之后,还能维护国家的形象,我国立法机关规定了国家赔偿法,根据此法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侵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父母离婚子女继承可以吗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
·一、离婚房产不能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不能过户怎么办?离婚房产不能过户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
·一般地
一般地,劳动合同期限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不跟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等,公司通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在这些情况之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劳动者自身的,那么公司可能就不用支付......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解除买卖合同的原因分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
·强制执行案件的诉讼标的额1万执行费是多少
强制执行案件的诉讼标的额1万执行费是多少?强制执行案件的诉讼标的额1万元执行费是50元,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申请费用,是根据执行金额来确定的,具体如下:第十......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国企签劳动合同。企业(包括国企)不存在编制一说,上个世纪80年代就实现了企业经营自主权了。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
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