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怎么写?

  现如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逐渐减少,甚至有人说别借给朋友钱,否则你将失去钱和朋友。但是人生在世,谁都会遇到经济困难,所以能帮一把还是帮一把。为了让自己的善良不受伤,同时也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考虑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怎么写?这个问题,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怎么说。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 0.5%(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借款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见证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三、借条与欠条区别(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很明确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怎么写?这个问题的答案了,除了要包含一定的内容外,最好还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只有按照以上的方式来写借条,才会具有法律效益,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就可以在借钱给别人时不会有太大的风险。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的善良有法律相伴。
  
  
  
总结:现如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逐渐减少,甚至有人说别借给朋友钱,否则你将失去钱和朋友。但是人生在世,谁都会遇到经济困难,所以能帮一把还是帮一把。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女方要离婚可以向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如果女方要离婚但此时男方却不同意离婚的话,协议离婚肯定是没有戏的,但此时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这种情况下女方要离婚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吗?关于这个问题,相信是很多人......


·虚假诉讼法律规定
      民事虚假诉讼的案件日益增多,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民事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浪费司法资源。针对虚假诉讼的概念和特点,为您详细解答虚假诉讼法律规定了哪些这......


·侵犯商业秘密举证责任倒置吗?
      侵犯商业秘密举证责任倒置吗?侵犯商业秘密并不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应当由原告进行举证处理,举证责任倒置是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是怎样的?民事主体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转让、买卖等,对于需要将土地转让的,则需要遵守土地使用权......


·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看新闻报道时我们有时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公司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有着高额的利息,不久之后却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别人已卷钱出逃。这其实就是一种集资诈骗罪,通过某个项目吸引群众,实......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案件移送审查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了的情况下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一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没有办法直接对案件提起诉讼,公诉类型......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