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收受贿赂的现象在各级官员之间层出不穷,随着国家执法力度的加强,部分人员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主动上交自己收受贿赂的财物。那么,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今天我们就该问题为您做一说明。
  
  一、个人受贿立案标准
  
  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因此,收受财物上交的行为人是否有受贿故意的认定,可以综合以下三个方面因素进行认定:
  
  1、看行为人是否有拒绝接受财物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行为人在请托人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送给其财物或送给其财物时,其在知道后明确表示拒绝接受,且这种意思表示不是半推半就等虚假的而是一贯坚决的,可以认定其确有拒绝接受财物的真实意思表示。
  
  2、看行为人是否有拒绝接受财物即退交财物的持续不断的实际行动。除了明确表示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外,还必须有客观持续不断地退交的行为才符合“及时退还或上交”的规定,这里的持续不断,是指行为人在知道收到财物后一有退交的机会便积极退交。遇到行为人因客观原因自身无法退交,但持续反复多次、态度严肃坚决催促对方取回财物,并积极通过交待自己的下属或家人等亲友去退交的,也可以认定行为人有退交财物的行为。
  
  3、看是否存在无法退交的客观合理事由。实践中有时也会遇到行为人确实无受贿的故意,但因类似民法上的“不可抗力”等客观事由,导致行为人退交财物客观不能,行为人在该原因消失后即持续不断地退交的,也应当认定为“及时退还或上交”。
  
  对于行为人是否具备上述三个方面条件,要综合行为人的供述、请托人、行为人家属或亲友的证人证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予以判定。而对于上述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有关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也应一并调取的规定,作为侦查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当在行为人提出其无受贿故意和及时退交财物的辩解、并对相关证据提供有关线索后及时调取。
  
  对于收受贿赂的行为,国家秉承着依法严格处理、量刑定罪的态度,关于“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的说能还是不能,而是需要看受贿者的态度,是以拒绝收受的态度及时上交,还是事迹败露后被迫上交,前者可以认定为无罪,后者不影响其定罪
总结:近年来,收受贿赂的现象在各级官员之间层出不穷,随着国家执法力度的加强,部分人员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主动上交自己收受贿赂的财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强奸未遂女方喊救命犯罪中止怎么判罚?
      强奸未遂女方喊救命犯罪中止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


·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
      夫妻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为了不在房产上产生争议,会考虑将名下的房产卖掉,将所得的价款一人一半用于分割,但是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了,那还可以将房产进行出卖吗?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现在税收是我国很普遍的现象,各种税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维护国家经济水平和谐发展的一种手段,缴纳税款是作为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以下是我们为您整......


·行政拘留释放文书怎样进行发放的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释放有文书么?行政拘留期满放人的,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对于拘......


·吿重婚罪可以报警吗
      遇到事情找警察,这是很多人观念里面的一句话。但并不是遇到任何问题都是可以找警察解决的。比如,离婚彩礼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等。而,今天我们主要就是来了解一下当事人吿重婚罪可以报警吗这......


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有哪些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