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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其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产生许多问题。例如失主可能长期都没有来取回遗失物。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演变成遗失物原始取得的情况。那么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 (1)遗失物的概念 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 (2)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遗失物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失散的饲养动物、漂流物) A.拾得人的返还义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B.拾得人的通知或上交义务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C.拾得人的保管义务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拾得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和依据悬赏广告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未予返还:主动——不能取得所有权,所得利益为不当得利 被动——拒不返还——侵权赔偿责任;(返还 赔偿损失)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单方允诺)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无人认领时国家取得所有权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具体规则是: A.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B.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同样适用关于遗失物的规则。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这个问题应该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遗失物的性质,金额,价值等都应纳入考核范围,除此之外,失主遗失的时间也是重要的考核条件。以上即为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大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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