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法规定的追偿条件是怎样的

  保险法规定的追偿条件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条件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追偿权必不可少的条件;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给受害人后才发生转移,保险追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的前提,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金,则不得享有追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三种情形,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受害人对侵权人追偿的权利,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追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
  
  二、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对象
  
  
  交强险中保险追偿的对象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损失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人或过错责任第三者,它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在司法实践中,交强险追偿权的对象则应为无证驾驶人、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人、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的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当然,在无证驾驶、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的驾驶人的情况下,车辆的所有人有可能因其管理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成为交强险被追偿的主体。
  
  三、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范围
  
  由于追偿权是基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产生的,因此,追偿权的范围只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才取得追偿权,追偿权的范围还不应超出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还有,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赔偿,应限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
  
  四、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
  
  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二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直接提出来,要求法院一并解决追偿权的问题,笔者认为,对这类诉请,不应合并审理,因为:
  
  1、追偿权应当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一般都没有全部赔偿,尚未取得追偿权;
  
  2、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程序上难以处理。因此,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主张追偿权。
  
  五、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已作了明确规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由于追偿权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权利,同样应适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起算时间为实际赔偿之日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可以知道,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意外事件发生时,购买保险的主体可以得到赔偿,赔偿的金额与支付的金额是有关联的,一般来说,当初支付的多,可以得到的赔偿金也相应的会多些。此外,若保险公司知道一定需要支付赔偿,是不会接受顾客的购买请求的。
  
  
总结:保险法规定的追偿条件是怎样的一、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条件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诈骗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
      诈骗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不影响其申请取保候审,若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如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如何写?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如何写?平时您都应该看过很多豪门家族勾心斗角的电视剧,可能都会有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这样一个情节:因为家族建立起来的公司发展越来越好,您为了争公司的股份,出......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实施之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很多城镇的居民会发现自己在转让房屋或者土地的时候手中还会存在一份使用证的材料,那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其实居民手中的使用证因为类型的不同甚至可能会出现不可以过户的情形......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由于现在我国境内的公司在创办的时候已经改为了认缴制,所以国家允许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不一次性到位。因此有的时候,公司实际的注册资本可能和实收资本是不一样的,......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


保险法规定的追偿条件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