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会发生许许多多的麻烦事,那么当我们自己身处于这些麻烦事情的时候,比如诈骗,被盗窃,当我们自己不能解决这些情况的时候,那就不免要去公安机关报警,寻求警察帮助。那么说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到底有哪些呢?
  
  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1.警告
  
  2.罚款
  
  3.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
  
  5.没收非法财物
  
  6.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7.责令停产停业
  
  二、什么是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哪些政府机关有行政处罚权
  
  1.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2.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3.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 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 安机关行使。
  
  4.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 内实施行政处罚。
  
  5.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实施行政处罚。
  
  6.受委托组织,但受委托组织应满足一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 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四、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1、公安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实施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 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相信您不仅仅是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权到底有哪些有了了解,同时也对其相关的行政处罚范围以及程序有了相应的了解,希望这些知识在您需要的时候能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咨询律师,做准确咨询。
  
  
总结: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会发生许许多多的麻烦事,那么当我们自己身处于这些麻烦事情的时候,比如诈骗,被盗窃,当我们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员工在患病期间工资要怎么给
      一、员工在患病期间工资要怎么给根据《劳动法》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


·一、叔叔去世侄子怎样能继承财产?
      一、叔叔去世侄子怎样能继承财产?叔叔去世后侄子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除非叔叔立有遗嘱并在在遗嘱中保留了侄子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保全时效的规定?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保全时效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资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呢?你了解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终止以及时效的问题吗?自起国......


·侵犯名誉权纠纷举证责任证据规定是怎么样的?
      侵犯名誉权纠纷举证责任证据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二百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
      二百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一、二百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可以得知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二百万标的的诉讼......


·消费者保护法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消费者保护法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一、消费者保护法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