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 一、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公司并购重组主要有以下价值:
   (一)获取战略机会
  并购者的动因之一是购买未来的发展机会。当一个企业决定扩大其在某一特定行业的经营时,一个重要战略是并购那个行业中的现有企业,直接获得正在经营的发展研究部门,获得时间优势,避免了工厂建设延误的时间;减少一个竞争者,并直接获得其在行业中的位置。
   (二)发挥协同效应
  企业并购重组可产生规模经济性,可接受新技术,可减少供给短缺的可能性,可充分利用未使用生产能力;同样,可产生规模经济性,是进入新市场的途径,扩展现存分布网,增加产品市场控制力;充分利用未使用的税收利益,开发未使用的债务能力;吸收关键的管理技能,使多种研究与开发部门融合。
   (三)提高企业管理效应
  企业现在的管理者以非标准方式经营,当其被更有效率的企业收购后,更替管理者而提高管理效率。当管理者自身利益与现有股东的利益更好地协调时,则可提高管理效率。如采用杠杆购买,现有的管理者的财富构成取决于企业的财务成功,这时管理者集中精力于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
   (四)降低进入新市场、新行业的门槛
  为在某地拓展业务,占领市场,企业可以通过协议以较低价格购买当地的企业,达到控股目的而使自己的业务成功地在该地开展;还可以利用被并购方的资源,包括设备、人员和目标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出于市场竞争压力,企业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竞争力,开拓新业务领域,降低经营风险。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这个问题所做的相关分析。公司并购重组在很大的程度上使得公司获取了很多的新的资源,同时对于公司提高自身管理效应也有很大的意义,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也能帮助公司在另一个市场打开的自己道路。
总结: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一、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股权转让必须全体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必须全体股东同意吗?一、股权转让必须全体股东同意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按照我国法律......


·民事诉讼管辖听证有必要进行吗
      民事诉讼管辖听证有必要进行吗一、管辖权异议听证有何必要?经法院书面审查,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好确定的,或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争议较大的,当事人要求质证的,受诉法院应采取听证的方式审......


·个人信息泄露危害有哪些?
      在网络中随意将自己的信息输入到陌生的网站之中就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的信息被恶意地泄露,但是很多人似乎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没有引起很高的重视,乃至很多人等到损失降临时才后悔当初无所谓的态度......


·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如何判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


·逮捕以后很难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以后很难无罪释放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