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的话,企业裁员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1、理由合法,条件合格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时,一定要有法定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遵守法定的程序。同时应注意的是,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需要裁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符合裁员条件,如主张用工成本提升,原材料涨价等,一般应以市场价格作为判断。
   2、做好员工甄别工作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目的是减员增效,因此必然是留用能力强、绩效好的员工,淘汰能力相对较弱、绩效相对较差的员工。而能力高低、绩效好坏,并不以员工的合同期限为依据。因此,强制规定经济性裁员须优先留用本单位订立较长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熊会减员不增效,达不到让企业起死回生的作用。
  企业选择留用人员时应对劳动者的年龄、收入、工作期限、身体状况、对用人单位的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裁员标准,防止企业经营“人治”因素,同时应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体现社会公平。
   3、从不标准中找标准
  经济性裁员的后三项条件我国目前尚无统一标准,这给经济性裁员制度造成了认识不统一。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综合企业财务、生产、销售、利润等方面的状况,然后据此来判断自身是否符合经济裁员的条件。由于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各地政府制定的裁员标准就会彼此不同,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操作因难,但同时也给企业灵活操作提供了一些条件。
  企业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经济性裁员。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让企业随意的裁员。而对于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企业也是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若你还不清楚企业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阳江律师。
  
  
  
总结:企业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的话,企业裁员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经济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如何确认婴儿被高空坠物打死的法律责任
      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车祸、工伤、医疗事故死亡、商业纠纷都让人手足无措,甚至在大街上行走的时候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就拿婴儿被高空坠物打死怎么确定法律责任的问题来说,是非常值得关注......


·拐卖妇女儿童罪法条有哪些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法条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定义、量刑】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贩毒多少判刑15年以上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


·抽逃出资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


·离婚后多久债务没关系?
      离婚后多久债务没关系?离婚后两年左右债务与另一方没关系,首先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欠的债务,这种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至于具体多久不用偿还主要考虑......


·非法行医罚款多少,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非法行医罚款多少,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如果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却擅自开设诊所为他人看病或者为他人做手术的,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判处罚金。很多人就有疑问,非法行医罚款到底罚多少......


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