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子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越来越完善的

  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子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越来越完善的,作为影响人们生活工作的重要因素,房屋的购买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很多人对于二手房的买卖法律法规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二手房买卖法律法规是什么?下面就二手房买卖法律法规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二手房买卖法律法规是什么?
  第一道关,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第二道关,清楚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第三道关,清楚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统称建筑面积)。由于年代久远等原因,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很多,如当时测绘的误差、某些赠送的面积等。所以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第四道关,清楚办理购买“二手房”规定程序。购买“二手房”切勿轻信卖方所谓的“承诺”。必须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第五道关,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消费者在买房时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或是业主要求折价卖给客户。其实这种纠纷可以避免,不管是屋内装修还是家用电器,不论业主怎样口头承诺,买房时必须白纸黑字在合同上注明。第六道关,付款方式。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第七道关,交房时间。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第八道关,中间人保证的合同内容。许多房屋中介公司除办理代办过户业务外,还推出居间中保服务。所谓中保就是作为中间人能保证双方交易成功,即保证成功交易后买方能得到没有产权纠纷的房产证明,卖方能得到全部交易房款。房屋买卖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进行的,那么在居间中保合同中除了须标明中介公司的权利外,还必须标明中介公司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如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交付房款,交付方式及相关税费明细等。第九道关,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在买卖二手房之前一定要清楚房屋是否有纠纷问题,一定要让卖房人出示相关的证明,付款和签订协议时要写明身份时间等,最后写明违约的相关责任。在您面对相似问题时可以对本文进行参考。
  
  
  
总结: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子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越来越完善的,作为影响人们生活工作的重要因素,房屋的购买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很多人对于二手房的买卖法律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具体是指哪些
      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具体是指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


·协议合同公证后单方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协议合同公证后单方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协议合同公证后单方毁约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费用,除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外,可能涉及的费用还有律师代理,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执行申请费等。具体的收费标准为:(一)法院案件受理费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


·夫妻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离婚负债怎么处理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夫妻离婚负债怎么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约定有一方承担的,对外依然承担连带责任......


·审查起诉期届满应该如何处理?
      一、审查起诉期届满应该如何处理?审查起诉期届满应该必须要做出起诉或者是不起诉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因为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呢,再送交给检察院来进行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要在......


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子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越来越完善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