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二、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三、谨慎对待三方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据世界经理人学堂报道讯,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 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由以上列举的详细内容,我们应该可以知道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出现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的情况的话都需承担一定的后果。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请您一定要想清楚再做决定。如果您在维权的过程中还有其他方面的困惑,记得来咨询律师。
总结: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拆迁的实施流程
拆迁实施阶段分以下几种情况:(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团成员的、林地及法律法规明确......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一)2007年12月31日前: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
·关于代通知金的概念:
关于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国际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
·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该怎么做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然而有些人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就转移、隐瞒了本该进行分割的夫妻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发现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的话应该要......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