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劳动法中很多条款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而设置的

  我国劳动法中很多条款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而设置的,用人单位不能随心所欲的降薪或者裁员,否则会面临罚款赔偿,有的公司为了逃避裁员的赔偿金,会使用各种招数迫使员工主动离职,降薪就是常用的一种手段,那么前面提到的公司降薪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吗?答案由此可见一斑。但是公司真的可以随意降薪吗?答案是否定的! ?
  
  
  如果公司降薪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对劳动报酬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入职的时候是双方对该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如果要调整薪资,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具体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企业要降低薪资,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这是必要条件,如果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降薪。并且必须更新劳动合同文本,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降薪通常采用的理由是有用人自主权。依据是《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作出如下规定:
  
  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由此可见,用人自主权有前提条件,就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降薪也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有用人单位但方面宣布降薪,劳动者可以不于接受,并且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有合同或者申请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裁员,也必须对员工支付赔偿金,劳动法也有相关赔偿标准的规定。
  
  以上是关于公司降薪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吗的相关解答。如果公司氛围确实不错,也做好了与公司同进退的打算,一时的降薪也没有什么;如果遭到了不公正的降薪,就要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降薪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应对降薪的底气,与诸君共勉。
  
  
总结:我国劳动法中很多条款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而设置的,用人单位不能随心所欲的降薪或者裁员,否则会面临罚款赔偿,有的公司为了逃避裁员的赔偿金,会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不可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当人们与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地方政府或者集体组织签订土地使......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在立法上,除了《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实施“三权分置......


·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放高利贷的,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此时风险不仅来自于法律方面,借高利贷的人没有能力承担的情况下,说不定也会选择逃跑。那么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根据相关规定应届生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在当代这个社会,应届毕业生中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找工作就业,但是对于应届的毕业生来说,他们没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因此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应届生入职需要的材料很多人......


我国劳动法中很多条款都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而设置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