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 拘役有什么特点

  因为拘役的强度没有有期徒刑那么严重,因而很多时候拘役都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的。当然在服刑期间,如果罪犯进行劳动的话,则会酌量的支付其报酬,同时每个月也允许其回家一两次。那现实中,要是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想到这一点,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看守所不执行可以向他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拘役有什么特点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具有以下特点:1.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2.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42条、第44条以及第69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3.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锄口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与管制、有期徒刑的刑期,都存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折抵刑罚的问题。先行羁押,除包括因同一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逮捕而羁押外,还包括因同一行为而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海关扣留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例如,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劳动教养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劳动教养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劳动教养1日折抵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期1日,折抵管制的刑期2日。人民法院对犯走私罪的被告人做出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事判决后,原在海关扣留的时间,可以扣留1日折抵刑期1日;对于被判处管制的,扣留1日折抵刑期2日。但是,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因为没有剥夺人身自由,不得折抵刑期。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来看,被判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是应该每个月允许其回家1-2天的。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必须要允许回家,因而如果看守所不批准回家的话其实从法律上面来讲,也不是说就一定属于违法的行为。
  
  
  
总结:因为拘役的强度没有有期徒刑那么严重,因而很多时候拘役都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的。当然在服刑期间,如果罪犯进行劳动的话,则会酌量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危害结果是所有过失犯罪的必要条件吗?
      危害结果是所有过失犯罪的必要条件吗?一、危害结果是所有过失犯罪的必要条件吗?《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2023离婚协议书样本
      离婚夫妻选择了协议方式的,此时需要写离婚协议书,而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则需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书写离婚起诉状。但是不论是那种文书其实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不太容易写,针对这一情......


·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哪些?
      《公司法》是每个公司在设立时应该遵守的基本法,其中规定了设立公司的要求及基本权利义务,股东是一个公司的权力机构,有关公司的重大决定都是股东会议决定的,是决定公司经营和发展方向的重要......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多少周岁
      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


·孩子未满周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未满周岁离婚抚养权归谁?孩子未满周岁离婚抚养权归女方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从客观条件上来进行考虑的话,法院进行抚养权的归属,判决的时候还是要考虑到孩子跟随哪一方一起生活,究竟会......


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 拘役有什么特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