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级别主要分为哪几种

  行政处罚级别主要分为哪几种
  
  行政处罚相较于刑事处罚自然是级别较轻的一种,可是我们单就行政处罚来说,在行政处罚当中也制定了几种不同类型的级别。当然,您是不能够将行政处罚的级别进行比较的,因为确实不同的行政处罚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下面我们可以给您详细的普及一下,行政处罚级别主要分为哪几种?
  
  行政处罚级别主要分为哪几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责令恢复植被、责令退还、限期拆除、限期治理、责令退回土地、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由此得知,行政处罚级别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拘留等这些情形,可能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认为行政拘留是属于最为严厉的,可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那无疑是剥夺了企业正常经营的权利。所以针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要根据当事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而决定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行政处罚级别主要分为哪几种行政处罚相较于刑事处罚自然是级别较轻的一种,可是我们单就行政处罚来说,在行政处罚当中也制定了几种不同类型的级别。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诈骗罪未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未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诈骗罪定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离婚孩子抚养权要考虑以下因素:
      离婚孩子抚养权要考虑以下因素: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质方面,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非常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


·在我国醉驾能恢复驾照吗?
      在我国醉驾能恢复驾照吗?按照刑法九规定,醉驾要吊销驾驶证5年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


·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批捕后的无罪释放有吗?
      一、批捕后的无罪释放有吗?是有的;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


·债权转让与偷税漏税多少怎样处罚
      一、债权转让与偷税漏税多少怎样处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


行政处罚级别主要分为哪几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