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具体计算公式
  
  1、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 配偶:
  
  a、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b、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 其他亲属:
  
  a、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
  
  b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子女未满18周岁的;
  
  d、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e、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f、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
  
  (3) 孤寡老人或孤儿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
  
  总体来说,根据国家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根据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来说,工伤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相同,全国统一一个价一次性工伤事故赔偿金额为672320元。希望上面的材料能对您产生帮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知识想要咨询,请您持续关注本网的消息。
  
  
总结: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哪种不属于辞退员工的遣散成本
      哪种不属于辞退员工的遣散成本?除法律规定的遣散成本之外其他都不属于辞退员工的遣散成本,遣散成本的要素:(1)遣散补偿成本它是企业辞退职工,或职工自动辞职时企业所应补偿给职工的费用,包括......


·老人超市摔倒谁负责?
      老人超市摔倒谁负责?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老人在超市摔倒的事情,这不仅给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也让老人的家人十分地揪心,那么老人超市摔倒谁负责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


·单位可以扣劳动者身份证吗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让劳动者“随意”离职,为了制约劳动者,不是想办法发展单位,提高劳动者的收入,而是选择走“歪门邪道”,比如: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


·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破
      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破坏了他人财产等行为。对于聚众斗殴财产损失该怎么定性?这是您不明白,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聚众斗殴中导致他人的财产损失该......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政府的信息公开,就是关于一些行政机关要履行的一些职务过程中的一些工作内容,根据一定的形式,记录然后保存下来的行为,并且及时的公布,准去的公开出去,信息公......


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