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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九级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九级标准是怎样的?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是劳动能力委员会负责的事情,其接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对受伤职工开展伤情鉴定。像九级工伤,属于比较轻的情况,经过康复后基本可以继续从事工作。在鉴定标准方面,我国是有严格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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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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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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