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未婚争孩子抚养权可以怎么做
  
  由于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往往让许多人“另眼相看”,承受着不该承担的压力。那么,为了亲自抚育非婚生子女,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增进感情。同时,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虽然未婚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生育的子女一般也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我国却是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保护的。在未婚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也是哪一方的条件更有利,则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也就要大一些。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划线支票的法律效力如何?
      在经济生活中,企业财务人员经常会接触到支票、本票及汇票这些票据,支票的种类有很多,有的可以提取现金,有的还可以进行转账。在这里面,划线支票是比较特殊的一种,在这种支票上面,会划有两......


·算算醉驾成本到底有多高?
      算算醉驾成本到底有多高?醉酒驾驶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


·协助调查后会直接拘留吗
      协助调查后是否会直接拘留要分情况。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一般会关二十四小时之内,会通知家人。没有违法犯罪,24小时后基本释放。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


·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刑法将情节严重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规定为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有如下构成条件:1、主体要件构成犯罪的主体是证券、......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离婚纠纷是什么意思?离婚纠纷指的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


·一、可以在离婚后追讨婚内抚养费吗?
      一、可以在离婚后追讨婚内抚养费吗?可以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亲或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其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