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的种类 合同之债中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发行债券时企业单位暂时增加资金的方式之一,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民事主体的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侵害他人债券的行为,债的种类 合同之债中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哪些呢?权益受到侵害后,高如何得到救济呢?
  一、合同之债中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行为。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无约可违,自然不存在违约责任。2、过错。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理论上来讲,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4、因果关系。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二、合同之债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民法典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民法典上之任意规范。首先需要由特定的民事主体实施了侵权行为,且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此时,若对方责任主体,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总结:发行债券时企业单位暂时增加资金的方式之一,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民事主体的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侵害他人债券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划痕险取消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划痕险是我国汽车保险中比较特殊的一类险种,这类保险对汽车的日常使用具有较为全面的保护作用。相应的想要取消这类保险时,需要在下一次进行购买时才能够进行取消办理。下面我们就划痕险取消需......


·专利权的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专利权的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专利权的保密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


·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一、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当因不礼让行人被电子监控系统拍摄到的,会受到相应罚单提示,罚款并扣分。车辆违章信息一般3~7天可以收到信息或者在网上查到。根据《道路交通安......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局限,国家出台相关的条例予以保护。本文中......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有哪些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


·开车没带安全带扣几分
      开车不系安全带罚款和扣分具体规定。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


债的种类 合同之债中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