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住房
卖出住房
你应缴这些税费
对于将手头房子出售的重庆人,在卖房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税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不同情况的计税标准及税率不同。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要分3种情况:
第1种情况: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差额乘20%税率。
第2种情况:无法提供房屋原值,且税务机关未能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乘1%征收率,其中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第3种情况: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的缴纳则要分2种情况:
第1种情况: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第2种情况: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费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根据行政区划,税率分别为7%、5%、1%”。
教育费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3%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2%税率”。
重庆人销售住房时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目前这两项均暂免征收。
二、买入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重庆人在买入住房时,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两项税费.
先来说契税,买住房时,缴纳契税要分5种情况。第1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第2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第3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第4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套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上,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第5种情况:第三套及以上,按法定税率3%征收。
在印花税方面,凡是购买住房均涉及印花税,但目前暂免缴纳。
三、赠与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住房的赠与涉及“赠与方”和“受赠方”,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及标准不一样。
赠与方在赠与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增值税、印花税。
增值税分为4种情况:
第1种情况: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第3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承房屋。
第4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上述4种情况中,前3种情况均免征增值税,只有第4种情况须按照“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四、受赠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受赠方在受赠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分为3种情况:
第1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第3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受赠房屋时缴个人所得税的上述3种情况中,前2种情况均不征个人所得税,只有第3种情况须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为20%”。
受赠房屋时所涉及的契税,则分为2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法定继承人继承,不用缴纳契税;另一种情况是除法定继承人继承以外的所有情况,契税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税率”。
印花税分为签订赠与合同、产权证印花两种情况。签订赠与合同,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0.05%税率”;产权证印花为“每件5元”。
综上所述,我们在重庆市房屋买卖税费,根据买卖情况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不会一样,卖出住房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差额税等等,而获得亲属赠送的房屋则是不需要缴费,其他情况下的赠送则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总结:卖出住房你应缴这些税费对于将手头房子出售的重庆人,在卖房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税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误工费是由于发生意外的伤害或者事故中无法按照正常
误工费是由于发生意外的伤害或者事故中无法按照正常的时间进行上下班的时候需要赔偿的费用就是误工费,一般的雇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误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的大小进行判断的,在事故中如果发生的......
·既然房子很重要
既然房子很重要,那我们选择房子的楼层也应当慎重,那么买房子一楼和顶楼选哪个比较好?底楼阴暗潮湿,但是不用爬楼梯,顶楼采光好,但是夏天又炎热难耐,并且楼层太高,不论是遇到危险,还是平常......
·劳动法加班期间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一、劳动法加班期间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加班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
·新罪漏罪同时存在如何并罚?
一、新罪漏罪同时存在如何并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分前序和特征两大部分:一、前序部分1、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2、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必要技术特征......
·分居半年夫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
相信您都知道,要想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离婚判决的,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要分居半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198......
卖出住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