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山东菏泽社保个人补缴的流程是怎样的?

  山东菏泽社保个人补缴的流程是怎样的?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您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二、单位补缴社保流程
  
  1、先在五险合一软件中做增员(先登记个人信息,然后增员),然后报盘报表。
  
  2、再在网上拿号,到社保中心做。
  
  因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员当年一楼几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单位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当年补缴业务。
  
  办理时填报报表:
  
  四险:《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医疗保险补缴当年的需要填报以下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表》(表十)(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缴费方式及经办时间:
  
  四险:缴费方式为银行托收得为每月5日至12日
  
  缴费方式为支票的为每月5日至15日
  
  缴费方式为现金(每天下午三点前)和刷银行卡的为每月5日至18日
  
  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与当月月报一起通过银行托收
  
  办理时间:5日至25日
  
  单位需先登陆朝阳区社保中心收缴业务网上预约取号系统进行预约取号;
  
  持打印出的预约号及材料和包庇哦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收缴部,排队办理;
  
  办理完结,持《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5)元件上加盖经办人名章并返给单位两份;
  
  单位于当日持加盖社保经办人名章的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5)到社保中心近半大厅二层收缴台进行缴费。
  
  在山东省内的职员,若忘记缴纳社报的,可以按照山东菏泽社保补缴流程的规定,到指定的单位进行补缴,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单位缴纳社保的流程比个人缴纳的流程简单,由此也有不少的人,选择将社会金额交给单位,让其代为缴纳。
  
  
总结:山东菏泽社保个人补缴的流程是怎样的?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工伤发生当天,因病情危急抢救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不受是否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次日或病情稳定后应......


·寻衅滋事主犯自首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主犯自首怎么处罚?对于寻衅滋事罪是主犯去自首会判多久的问题,这个看犯罪的恶劣程度的,从五年以下到拘役或管制都有,不能一概而论。寻衅滋事罪认定本罪与非罪的区分根据本条的规定,寻......


·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未果,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未果,怎么办刑事诉讼会有国家执法机关保证强制执行,而民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执行裁决结果。那么,当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未果时,该怎么办呢?我国法律对......


·罪犯应当如何减刑、减刑如何适用?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条件的话,那此时可以获得减刑机会,一旦能够被减刑,意味着罪犯实际服刑的刑期就要比判决的刑期少。但很多罪犯其实并不清楚究竟应该如何减刑。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有哪些?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有哪些?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成......


·公证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对吗
      公证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对吗一、公证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对吗?公证遗嘱是可以撤销和变更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


山东菏泽社保个人补缴的流程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